近紅外光譜法檢測干草采樣方案
1 前言
目前,很多科研人員推薦過不同版本的標準化干草采樣方案。有些方案是基于科研數據,有些則基于經驗及常識。盡管不同地區的專家所推薦的采樣方案存在少量意見分歧,但采樣方案總體仍然類似。以下采樣方案也跟美國、中國和其他地區所建議的方案接近。如果仔細按照該方案的要求進行采樣,樣品將保持穩定,并具有足夠的代表性。無論按照哪種采樣方案進行采樣,樣品間的少量差異屬正常現象,但是統一的采樣方案可幫助控制采樣差異。
2 實驗部分
2.1 確定干草的批次
這是科學干草采樣的最重要第一步,但經常被忽略。同批次的干草定義為:來自同一次刈割、同一塊牧場及同一個種類的干草,通常少于200噸。采樣人員應確定不同批次的干草,包括正確的農場,牧場,刈割次數,日期及其他重要信息。如果將不同批次的干草混合,即使通過正確的采樣方法從中采樣,也無法使所采樣品具有足夠代表性,因此不同批次的干草必須分開。切忌混合不同刈割次數,不同牧場及種類的干草。如果一批干草數量巨大,該情況很可能不同刈割日或者不同組的干草已混合,應該分開。有時可按照商業或飼喂目的對干草進行分組,但是,仍應該首先分批次采樣,再混合。混合不同批次之后的干草質量應通過權重估測。
2.2 采樣時間
采樣的時間選擇,至關重要,應該向飼喂時間或者銷售時間盡量靠近。干草的營養指標,尤其是干物質的含量,在收割后以及儲存時極易變動。干草收割后不久,其水分仍在繼續流失,該過程稱“排汗”。期間由于微生物的活性,可能導致干草溫度升高,進一步帶走水分。因此,干草的水分含量,隨收割后的時間推移而降低。如果干草在水分較高時打捆,微生物的進一步活動可能導致草捆發霉,甚至自燃(極高水分時打捆)。一般情況,干草的干物質達到90%(含水10%,與環境濕度有關)時,會穩定在這一水平。來樣干物質含量(通常由55度烘箱烘干所得數據)應用于調整總量(噸數,產量),各營養指標的測量,應以100%干物質為基礎。
2.3 選擇設計合理且鋒利的采樣器
選擇0.95 厘米-1.9厘米直徑的采樣器。切忌采集成片干草樣品或者手抓樣品,因為這樣不可能代表一個批次的干草。數據表明,從草捆中手抓采樣所測品質顯著低于正確采集的樣品品質。頂端直徑極小的采樣器(小于0.95厘米)采集的樣品無法代表干草的實際莖葉比。過粗或者過長的采樣器 (比如長于60厘米)能采集具足夠代表性的樣品,但是20次采樣后,混合的樣品量過大。因此采樣人員可以采樣少于20次,否則實驗室沒辦法粉碎所有樣品(見下文)。采樣器的長度應該允許30-60厘米采樣深度。研究表明,這個范圍的深度采集的樣品,甚至從1噸左右的大型草捆采樣,都足以充分代表干草的特征。81厘米與30厘米長的采樣器無顯著區別。不同頂端設計的采樣器,比如鋸齒狀及非鋸齒狀,都可進行有效的采樣。保持采樣器的頂端鋒利并且避免在切割過程中產生細粉末,對于采樣尤為重要。采樣器必須能利落地穿過橫截面。采樣器有帶動力驅動裝置,手搖驅動,螺旋鉆驅動,以及推進式,這些方式都能在不同情況下使用。只要采樣人員遵循下述原則,大多數(并非所有)采樣器都能成功采集具有代表性的干草:采樣器能比較輕松地插入草捆,所采樣品能較好的代表干草的實際莖葉比,采樣器易磨鋒,采樣器插入深度30-60厘米采樣20次左右,能夠得到共約225克樣品。
2.4 隨機采樣
采樣人員應盡可能圍繞草堆走動,并隨機在不同草捆中采樣,草堆兩頭的草捆要盡量采到。這一點有時會有困難,因為有些草捆可能有一邊靠墻堆放,或者堆得太高。但是,采樣者應該盡最大可能以隨機方式采樣,不可回避或挑選草捆,否則會導致誤差。例如,采樣者可以在圍繞草堆走動時,走15步采樣,再走20步采樣,再走5步采樣。采樣者不能因為草捆看似很好或特別糟就挑選或回避,因為20次采樣后,這些對總的結果影響不大。
2.5 在足夠多的采樣點采樣
我們推薦在一個批次的干草中,至少采集20次樣,混在一起作為一個混合樣品。這一點對大型草捆(比如1噸重),或者2扎、3扎的小型草捆都適用。這是因為樣品與樣品間(捆與捆之間),牧草的品質變化很大(比如,酸性洗滌纖維或者粗蛋白的差異可達8%)。在草堆的大量不同采樣點采樣,混合在一起,是確保采集到該批次干草代表性樣品的關鍵。對于下述情況,建議采集多于20次樣(比如,可多達35次):一是同一批次的干草數量極大(100-200噸),二是同一批次質量不均勻(比如,含大量脫落的葉子或從雜草較多的田地收割的干草)。對于含大量草捆的同一批次的干草,如果有超過20捆,應隨機地采樣,一個捆一個樣。切忌在草捆表面同一個地方重復采樣,因為大型草捆表面的不同地方,質量變化很大,采樣人員應該密切關注大型草捆的水分含量。如果草捆少于20個,應該在每捆中采集2-3次樣,使最終樣品總數達到或超過20個。對于小草捆的草堆,如果多于20捆,每捆一個樣。對于大草捆(比如1噸捆),每捆3-4個樣,隨機選擇超過10捆采集。一般來說,樣品數量越多,越利于對質量差異較大的干草進行品質分析。
2.6 采用正確的方法與技巧
從草捆一端的捆繩之間采樣,不要靠近邊緣。采樣器應該以90度角垂直草捆表面插入30-60厘米深。不要在同一個地方重復采樣。不要采用使莖葉比跟實際不符的方法。不要在草捆的側面或頂部采樣,因為這些部位只能代表一片田地的單一區域,且莖葉比不具代表性。對于圓捆,應該以一定的角度向心方向插入采樣。
2.7 采樣量:不要太多,也不要太少
采樣結束后,混合的樣品大約225克左右為宜。樣品太少,不能代表一個干草批次的品質特征;樣品太多(通常是由于使用太長或者太粗的采樣器),能充分代表某批次的干草,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存在缺點。由于實驗室無法粉碎過多量的樣品,多數實驗室會在粉碎前對其進行二次采樣,這就使之前通過良好的采樣方法采集的樣品功虧一簣。采樣人員應確保實驗室愿意粉碎所有送至的樣品,這是很重要的。如果發現實驗室并未粉碎所有樣品,需要詢問原因,是否因為你的樣品量過多。應該只與愿意粉碎所有樣品的實驗室合作,但應該首先確保樣品量在一個合理的范圍內,約225克,這樣才便于實驗室處理。如果采樣器無法在20次采樣后獲得225克左右的混合樣,說明采樣器太大或太小,應重新購買更合適的采樣器。
